獨立夥伴條款及條件

生效日期:2016年4月24日



  1. 我瞭解,身為Talk Fusion, Inc.( 以下簡稱「Talk Fusion」或「公司」)的獨立夥伴(「夥伴」):
    a. 我有權根據這些條款及條件銷售Talk Fusion產品及服務,以及為Talk Fusion產品及服務招攬訂單。我瞭解,Talk Fusion有權接受或拒絕我提交的訂單。
    b. 我有權招募他人作為夥伴加入Talk Fusion。
    c. 如果符合資格,我有權根據Talk Fusion酬金計畫賺取佣金。
  2. 我同意按照Talk Fusion官方資料中的規定,演示Talk Fusion酬金計畫以及Talk Fusion產品及服務。
  3. 身為Talk Fusion夥伴,我同意我是獨立的承包商,並非Talk Fusion的員工、合作夥伴、合法代表或特許經營人。我同意,我將全額承擔我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差旅、食物、住宿、秘書、辦公室、長途電話和其他營業開支。我瞭解,我不得出於聯邦或州稅務目的而被視為TALK FUSION的員工。Talk Fusion不負責從我的獎金和佣金(若有)中代扣FICA或任何種類的稅費,亦不得代扣或扣除該等FICA或任何種類的稅費我瞭解,我無權獲得Talk Fusion提供的任何種類的勞工賠償金或失業救濟金。
  4. 我已仔細閱讀並同意遵守Talk Fusion政策及程序、Talk Fusion酬金計畫,以上各項已納入這些條款及條件(這些文件應統稱為「協議」)並構成其中的一部份。如果我在簽署本協議時尚未檢閱政策及程序,我瞭解它們已在我的後端辦公室中公佈。如果我尚未檢閱政策及程序,我將在簽署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檢閱。如果我不同意政策及程序,我的唯一辦法是通知公司,取消我的Talk Fusion協議。如果未在招募之日起三日內取消,即表示我接受政策及程序。我瞭解,我必須信譽良好並且不違反本協議,方有資格獲得Talk Fusion的獎金或佣金。我瞭解,Talk Fusion可全權酌情修改本協議,我同意遵守所有該等修改。修改通知應在我的Talk Fusion後端辦公室中公佈。修訂版須於修訂通知發佈後30日生效,但修訂後的政策不得追溯性地適用於修訂生效之日前的行為。在修改生效日之後,我繼續經營Talk Fusion業務或我接受獎金或佣金,即表示我接受任何修改。
  5. 本協議的期限為一年(根據政策及程序,可提前取消)。如果我未支付每年續期費用將Talk Fusion業務延期,或如果出於任何原因Talk Fusion業務被取消或終止,我瞭解我將永久喪失作為夥伴的所有權利。我將無權銷售Talk Fusion產品及服務,亦無權獲得因我的活動或我之前的下線銷售組織的活動而產生的佣金、獎金或其他收入。如果發生取消、終止或未續期,我放棄我擁有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我之前的下線銷售組織以及對我之前的下線組織的銷售和其他活動而產生的任何獎金、佣金或其他報酬的財產權。如果公司做出以下任何決定,Talk Fusion保留提前30日發出通知,終止所有夥伴協議的權利:(1) 停止業務經營;(2) 解散企業實體;或 (3) 終止通過直銷管道經銷其產品及/或服務。
  6. 未經另一方書面授權,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人轉讓其權利或委派其責任。儘管有前述規定,如果Talk Fusion的控股權益被轉讓給第三方,或如果第三方獲得公司資產的控股權益,Talk Fusion可作為向該等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其業務及/或資產的一部份,將其在所有夥伴協議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轉讓給該等第三方。
  7. 我瞭解,如果我未遵守本協議的條款,Talk Fusion可對我採取政策及程序中規定的紀律懲戒。
  8. 雙方及其母公司及/或關聯公司、董事、管理人員、股東、員工、受讓人和代理人(統稱為「關聯方」)對與本協議或使用Talk Fusion產品有關的任何主張或訴因的後果性或懲戒性損害概不負責,即使一方已被事先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
  9. 現有或經Talk Fusion酌情修改的本協議構成Talk Fusion與我之間的完整合約。本協議中未明確列出的任何承諾、聲明、要約或其他溝通內容均無效。
  10. 任何一方對任何違反本協議行為的棄權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並經棄權所針對一方的授權代理人簽字。對一方違反行為的任何棄權應僅為一次性的棄權行為,不得作為或解釋為對將來任何違反行為的棄權。
  11. 如果本協議中任何條款被裁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該等條款應被分割,並且被分割之條款應僅在使其可執行的必要範圍內進行修訂。本協議的其餘條款應始終有效。
  12. 本協議將根據佛羅里達州法律進行管轄和解釋,不考慮法律衝突原則。如果夥伴與Talk Fusion之間存在因本協議或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爭議,雙方更應根據Talk Fusion政策及程序解決爭議。
  13. 路易斯安那州居民:儘管有前述規定,但路易斯安那州居民可根據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規定的司法管轄權和裁決地點,對公司提起訴訟。請參閱政策及程序。
  14. 馬里蘭州居民:參與者可在收到首次訂購的商品或服務之日後3個月內,出於任何原因取消合約;取消後,公司應回購商品;並且回購價格應至少為參與者最初支付價格的90%。請參閱政策及程序。
  15. 蒙大拿州居民:蒙大拿州居民可在自招募之日起15日內取消他或她的夥伴協議,並可在此期間內退還他或她的銷售套件,並有權獲得該銷售套件以及他/她在此期間為參加該計畫而支付的其他任何費用的全額退款。
  16. 路易斯安那州、麻塞諸塞州和懷俄明州居民:如果您取消夥伴協議,經您提交書面請求後,Talk Fusion將按照您購買價格的90%退還您在目前年度已產生的任何管理費。
  17. 波多黎各居民:在自招募之日起90日內,或在證明公司未履行經銷合約中的任何基本義務,或公司的任何行為或疏忽對經銷商拓展商品或服務市場的權益造成不利影響後,您可隨時取消本協議。您取消本協議的決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做出,並通過掛號信寄送至公司。如果您根據這些條件取消本協議,公司應:(a) 按照不低於最初淨價的百分之九十(90%),回購您從公司購買並由您持有且狀況良好的所有產品;(b) 向您退還不低於您從公司購買的任何服務的最初淨價的百分之九十(90%)的金額;(c) 退還您為參加該業務而支付的任何金額的90%。
  18. 我還同意使Talk Fusion及其關聯方免除因我推廣或經營Talk Fusion業務及與之相關的任何活動及/或疏忽(如演示Talk Fusion產品或酬金計畫、駕駛機動車、租賃會議或培訓設施、向第三方所作的虛假陳述等)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責任,並且我同意向Talk Fusion賠償因我在從事業務過程中採取的任何未經授權的行為而產生的任何款項(包括辯護費)、債務、損害、罰款、罰金或其他判決。
  19. 我瞭解,我未獲准使Talk Fusion受到任何合約或義務的約束。我還同意,我將自行承擔因我做出的、Talk Fusion公司網站www.talkfusion.com中未包含的任何聲明而產生的後果的全部責任。我同意,我自行負責履行我對任何第三方承諾的任何義務。我同意向Talk Fusion賠償因我未履行我所承諾的有關Talk Fusion產品及服務及/或Talk Fusion業務的任何義務或聲明而導致或產生的任何款項、費用(包括辯護費)或由此產生的債務。Talk Fusion可全權酌情終止其所做的聲明與Talk Fusion服務條款、政策及程序、條款及條件、酬金計畫不一致或與Talk Fusion公司網站不一致的夥伴。
  20. 公司不會認可任何夥伴向任何人做出的任何承諾、保證,除非其符合Talk Fusion服務條款、政策及程序和條款及條件所概述的、經核準的業務計畫及條款(可瀏覽www.talkfusion.com)。因此,申請人/獨立夥伴應仔細閱讀www.talkfusion.com網站以及公司發佈的手冊及通知,並遵守公司制定的所有條款。若發現有任何夥伴未遵守上述內容,則在不影響公司法定權利的情況下,他/她將被公司終止。透過公司的這些資訊來源,他/她將使自身完全瞭解所有這些事項。
  21. 參與此多層次直銷計畫的參與者有權以任何理由隨時取消。必須以書面形式提交取消請求到本公司的主要營業地址,或者透過夥伴的後端辦公室提交。
  22. 若因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行為或疏忽,一方想要對另一方提起訴訟,該等訴訟必須在自一方知曉或通過合理努力應當知曉導致訴訟的行為之日起一年內提起。若在此期間未提起該等訴訟,則不得因該等行為或疏忽對另一方提起任何索賠要求。雙方放棄其他所有訴訟時效適用的所有主張。
  23. 我向Talk Fusion授予不可撤銷的許可,在其廣告或推廣材料中複製及使用我的姓名、照片、視訊、個人故事、證言及/或肖像,包括但不限於在網上論壇使用,並且我放棄針對該等用途索要報酬的所有要求。我還放棄對所有草稿、測試版、初始及成品材料進行檢查或核準的權利。
  24. 我證明,我已年滿18歲。

打印